连云港市海连路等六条路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监理
发布时间:2016/11/18 16:58:39 浏览次数:7782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连云港市海连路等六条路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连路、苍梧路、朝阳路、瀛洲路,郁洲路。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6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并配合至结算审计结束)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所学专业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职称要求:非地方高工)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规定: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
3.8 其它要求:(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精神:无不良行为、无在监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资格审查时必须递交原件。
(2)、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 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
5.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书、学历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400 元(售后不退)。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F)。
6.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卫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51295115
邮 编:222000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