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铭居项目战时通风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6/10/14 17:18:44 浏览次数:7477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舞铭居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凤舞铭居项目核准的批复、连发改社发 [2014]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凤舞铭居项目战时通风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凤舞铭居项目战时通风工程;
2.2工程地点:凤凰新城学院路东、凤舞路北;
2.3建设规模:/。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内容:凤舞铭居项目战时通风工程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7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同时取得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和《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2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其他条件:
(1)拟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①投标企业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提供拟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近3个月由当地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灌南路102号建筑设计院1004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代理人的近3个月由当地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原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 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
联系电话:0518-85602023
联系人:王加慧
传真:0518-85602024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