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新华苑项目消防检测
发布时间:2016/9/13 17:23:10 浏览次数:7058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编号: LYGXFJC 20160900102
(2)工程名称: 苍梧新华苑项目消防检测
(3)招标人: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批准机关: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工程所需资金: 已落实
(6)工程地点: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东、玉兰路南、九龙路北地块
(7)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消火栓给水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泡沫灭火系统;5、气体灭火系统;6、防排烟系统;7、防火分隔设施;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9、消防电气安全;10、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等。
(8)工期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日内及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图纸及相关资料制定检测方案,并在消防工程具备验收条件7日内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连云港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类别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能独立编制检测方案及检测报告的独立法人。
2.2项目组人员(明确投标项目负责人一名及不少于两名检测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报名前请联系)
四、报名应提供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消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
经 办 人: 刘工 联系电话:0518-85510788
E-mail:2798881785@qq.com
日期: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