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市场巨大,大家“亏本”也要上
发布时间:2017/9/5 11:23:50 浏览次数:5391 来源: 丁祖昱评楼市 cjjt-fdc
发展租赁住房建设,应当是2017年步子最大、落实最快的房地产新政了。上半年中央政治局、各部委领导还在提纲挈领,开会强调租售并举必要性和重要性,到了下半年,政策就已经由主管部门成文,并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三个城市展开相关试点。
城市方面也是如此,一开始都还“不慌不忙”轮流表态,进入下半年后,就突然变成了“争先恐后”开始执行:
·上海:多批次推出租赁住房用地
自7月7日《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宣布发展租赁住房以来,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上海国土局已经挂牌15幅“只租不售”的租赁住房用地(含规划调整),步伐又快又大。
·广州:首提“租售同权”
7月17日,广州发布租赁市场发展方案通知,提出“租售同权”,并要做到“教育同权”,其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掀起了业内大范围的讨论,也带来了更多城市的政策跟进。
·杭州:打造 “智慧住房租赁平台”
8月9日,杭州房管局宣布与阿里巴巴合作,将打造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平台”,实现租赁平台的信息公开、环节透明和开放式服务。
·深圳:主动发展租赁住宅市场
深圳虽然没有被列入试点城市之列,但步子也不慢,在8月9日即发布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征求意见稿,要求招拍挂用地必须配建20%以上的自持租赁住房。
·税费减免成为新政细则“标配”
在发布实施细则(或征求意见稿)的众多二线城市(南京、武汉、成都、合肥),也都明确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成都为例,对个人出租住房,由按照5%缴纳增值税降至1.5%;对房地产中介,按照6%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缴纳增值税。
这么多的城市表态的同时;不少房企也已先后布局租赁住房行业,如最近万科就以北京拿地的实际行动表示了跟进;资本市场也掀起了“租售并举”行情,很多相关概念公司跟风而涨,针对整个租赁市场全新的大风口,我有以下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1、发展租赁市场已经不可逆转
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纲领指引中,就目前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出台趋势来看,租赁住房发展速度可能比我们想象当中更快,希望大家做好相关准备。
2、发展租赁住房有利于稳定房价和降低租价
虽然很多专家都说租赁不一定可以降低房价,甚至还可能因为减少了“出售型”宅地的供地,反过来会提升房价;由于租房行政成本和企业盈利诉求的存在,对于租价这一块也不会有实际影响。
但我还是认为,租赁市场的全面放开,对稳定房价还是有正面作用的。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年轻人因为租房而延缓一两年买房,肯定会对需求端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对稳定刚需项目的价格,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刚需也是稳定房价更重视的地方。
租金这一块,随着租赁房的增加,供应的增加,租金的下调,这是市场规律的必然。当然最终租金的下降肯定跟供应分布的时点会有关联,也许对中心城区的租价影响不大,但整体来说肯定还是会有明显作用。
3、对“租售同权”要有理性的认识和判断
“租售同权“中大家最关心的是教育权,但租房能够给大家的是最基本教育权,千万不要认为租了学区房就能享受优质学区了,这完全是异想天开。在今天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稀缺的情况下面,不要说租房,就算是买房也可能享受不了优质教育资源。很多城市在这方面有详细规定,比如要有户籍、限制落户时间、年限、限制学籍几年一次等等,而且这是教育部门的问题,和租赁主管的房管部门没有太大关联。
4、租赁住房盈利模式仍然有待探索
最近股票对租售并举的概念炒的非常猛烈,但实际上今天租赁的盈利模式并没有看到,拿地建房方面,除了少部分国有企业,能够以远低于市场价拿地,租金回报率可能还算得过来。其他企业如果用市场价去拿地建房,如果没有低利率、长时限的资金支持,其实做租赁还是不赚钱的。轻资产模式也还在探索,如在某上市公司的中报中,租赁并没有给出比较亮眼的盈利数据,反而增加了不少成本。
5、租赁住房市场竞争面临激化
随着地方主导建设租赁平台的进度推进,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会进入到这一领域,目前已经进入的互联网运营企业,还有传统的服务型企业,将面临更多方面的竞争压力。在接下来的新一轮市场角逐中,可能会有更多的“轻资产”公司会在这一轮中铩羽而归,而房企由于资金实力、运作能力较强,可能会在这一轮抢占市场中获得更大的优势。
租赁市场前景广阔,但赚钱模式仍是困扰所有参与企业的最大问题。也许会像共享单车那样,大家先抢占市场再说,垄断之时就是盈利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