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1号-金融新天地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16/5/17 16:55:54 浏览次数:3958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编号: 3207061604220101-BE-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中心1号-金融新天地工程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行服发[2016]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花果山大道东、凌州路南
2.2 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924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6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796平方米;总投资约58000万元。
层数:南侧塔楼26层,北侧塔楼21层,裙房3层;
建筑高度:南侧塔楼97.8米,北侧塔楼79.8米,裙房15米;
2.3 招标范围:金融中心1号?金融新天地工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服务期:109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至竣工、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计费额暂按3.5亿元人民币,监理费招标控制价:350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有上岗证书,不少于4人;
3.7.1上述各专业人员数量中,均不含总监;
3.7.2上述各专业人员需取得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及以上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7.3所有监理人员证书及证明资质文件
原件以上传至诚信库系统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后, 并具有上岗证书,不少于5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3.10.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10.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10.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10.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3.10.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0.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人员:5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6年2月~2016年4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10.7、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根据苏建招办[2015]6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7月1日起,各地电子招投标项目均不得要求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相关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等确需提供的除外)。提醒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其他有关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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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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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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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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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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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37 分
监理方案: 22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6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7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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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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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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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为B =350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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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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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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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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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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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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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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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实行市场调节价,监理服务收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和其他费用组成。
报价综合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复杂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等所有因素。本次报价包含绿化、管网、道路、智能化等配套工程。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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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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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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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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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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