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苍梧路)中分道景观亮化维修、维保项目
发布时间:2017/8/22 16:56:16 浏览次数:22379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苍梧路)中分道景观亮化维修、维保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景观亮化维修、维保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高新区。
(4)货物交付使用期 20日历天(实际开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维修、维保服务期 1 年。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6)维修、维保质量目标:所有亮灯率≥99%,设施完好率≥90%,运行故障率≤0.5%,报修故障修复及时率达到100%、投诉件数≤2起。
二、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1个 标段的投标。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在建工程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7)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在建工程等情况采用自行承诺方式(格式详见附后),承诺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招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
(8)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 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9)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和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证明等。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及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近六个月(2017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为准。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经办人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413室)。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8 月22日至2017年8 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00分。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41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51228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