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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东盐河(海宁中路到凌州东路)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监理

发布时间:2017/4/1 20:06:40    浏览次数:14689    来源: 审计部 cjkg-sjb

一. 招标条件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连云港东盐河景观亮化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东盐河(海宁中路到凌州东路)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盐河

2.2 工程规模:长约10公里;

2.3 招标范围:连云港东盐河(海宁中路到凌州东路)景观亮化工程施工、其它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 “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 监理费用合同估算价:39.44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有上岗证书、不少于2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后, 并具有上岗证书、不少于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他监理人员:2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在公告要求时间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3、获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2、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5602023

传 真: 0518-85602024

     电子邮件: 7023804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