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区道路快速化内环工程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15:50:37 浏览次数:70286 来源: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城建控股集团权属公司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负责连云港市城区道路快速化内环工程方案研究,现进行方案公开征集。
1.项目背景与征集范围
1.1 项目背景
根据《连云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连云港市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要求,城区道路快速化内环是我市快速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区组团之间建设快速通道的必要条件。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交通需求将急剧增加,沿线节点交叉方式以信号灯控的平面交叉为主,已不能满足现状交通组织和通行的需求。为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我市谋划系统建设快速通道的背景之下,亟需开展城区道路快速化内环工程方案研究工作。
1.2 征集范围
城区道路快速化内环工程:西盐河路-秦东门大街-科苑路-凌州路-人民路及人民路-新海路-秦东门大街的西环支线。其中,西环为西盐河路(人民路—秦东门大街),南环为秦东门大街(西盐河路—科苑路),东环为科苑路(秦东门大街—凌洲路),北环为人民路(凌洲路—人民路),新海路通畅性改造工程为人民路至秦东门大街段。
2.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的设计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规划研究项目或勘察设计项目。
3.设计方案要求
参选单位应秉承“以人为本、功能优先、环境和谐、景观优美、资源节约”的设计理念,在充分考虑现状道路的利用、关键节点处理及道路敷设形式等基础上,道路快速化形式可结合实际情况“宜桥则桥、宜隧则隧”设计本项目方案。每个参选单位提供的方案必须涵盖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交通功能的实现
充分考虑综合利用周边路网、合理设置上下匝道。
(2)道路基本方案
以道路功能定位为基础,结合路线在城市道路网系中的作用,实现路线与沿线城镇节点及规划区的融合;道路线型要有明确的红线范围;对道路建设等级、沿线主要控制因素的处理方案、路基标准横断面的设置等进行设计研究。
(3)关键节点处理
对关键节点的立交形式进行研究比选,合理推荐节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转换节点、与主干道交叉节点、内环与城市组团及快速路网的节点衔接等,如:火车站广场、人民路与郁洲路、凌洲路与科苑路、秦东门大街与西盐河路等节点,内环与机场大道、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等道路的连接问题。
(4)沿线土地性质调查
对沿线征收土地、房屋进行调查。
(5)道路景观的提升
在充分利用原有景观的基础上,提出道路景观的提升建议。
(6)项目投资规模
对征地拆迁费用、工程建安费用等进行初步测算,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7)建设时序安排
为缓解施工期间对城市交通的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时序。
(8)其他要求
设计方案须满足指导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要求,并满足审查要求。
4.设计方案评审
4.1评审形式
本项目整个评审过程采用现场评审方式:
(1)评审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评审地点为连云港市城建大厦(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1616室。
(2)评审的参选人应严格按照连云港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出示“健康码”(须绿码),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3)评审过程中,评审的参选人应遵守相关评审纪律。评审结束后,参选人对评审结果现场确认。
4.2方案评审
(1)资格审查
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设计方案不予评审。
(2)评审办法
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方案要求和征集公告等有关内容对各参选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采用投票方式,根据评委推荐得票从高到低的顺序,投票第一名的单位为中标人,若两个及以上的参选单位得票相同影响排序时,则由评审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参选单位进行第二轮投票,并按得票高低进行推荐。投标第二名的为方案咨询单位,同样出现两个及以上的参选单位得票相同影响排序时,则由评审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第二名参选单位进行第二轮投票,并按得票高低进行推荐。
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向征集人提交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应由全体评委签字,评委未签字且未阐述任何理由的视同认可评审结果。
如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设计方案难以达到本次方案征集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意见中写明原因,并建议征集人拒绝接受任何方案,另行征集。
5.服务费用
(1)本次方案征集将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结果对参加征集获评一、二名的单位支付服务费,第一名给予25万元服务费;第二名为方案咨询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的技术咨询工作,给予8万元服务费。
(2)服务费包含方案优化、方案报审等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用等其他必要费用。
(3)服务费用用于买断其方案的知识产权且被征集人不得拒绝,支付时间、形式在签订的合同中确定。
6.文件递交
(1)本项目方案文件递交将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但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递交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2年11月4日8时3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城建大厦1616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方案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2)参选单位向征集人递交商务文件2份(一正一副),方案文件7份(一正六副)及电子文件1份(汇报文件,效果图须制作PPT或视频)。商务文件含参选单位基本信息、人员配备、类似业绩等资格审查内容;方案文件涵盖内容详见“3.设计方案要求”,如有需要可增添其他,采用标准图框A3幅面,并单独装订成册(含文字说明、效果图在内)。
7.其他说明
(1)中标人根据征集人合理化建议,对方案开展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咨询单位同一时间开展方案审核工作,包括方案设计的可行性、技术运用的科学性、资源运作的可实施性等多方面进行技术把关,并出具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的技术审核意见。
(2)各单位向征集人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并使用,征集人有权使用所有参选单位的设计方案,包括组织展览及出版发行,开展后续设计服务、工程实施等。
(3)未经征集方同意,参选单位不得将征集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
(4)不论中选与否,参选单位在征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5)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被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①非原创作品,有抄袭剽窃嫌疑者;
②逾期送达;
③不符合方案征集文件规定的设计方案要求或设计成果制作要求的;
④图纸及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6)如所有方案均不能令征集人满意,征集人可拒绝接受任何方案,另行征集。
8.联系方式
征 集 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3号楼17层
联 系 人:钱龙梅 15150910905
日期:2022年10月26日